大家好,今天我跟12号楼还有5号楼的两位业主代表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了一下,现在要把详细情况介绍给大家,由于设备问题,没有录音备注,十分抱歉。现在利用本群15分钟耽误大家一会,我10秒钟发一条,请大家先不要发言,听我说完,因为本群没有禁言功能,所以如有不便,请大家谅解。@所有人 

首先我跟大家说一下律师所理解的配套和签约跟我们所理解的含义不一样。他们认为真正意义上的配套学校是开发商自己建立的私立学校,不是公立学校,这样的配套学校只有本楼盘可上。其他都上不了,如果是公立学校,那就是属于整个片区的配套设施,因为这是属于国家所有,跟任何其他私营企业或者不相关的部门单位没有任何关系。第二,签约,他们理解的签约是开发商为了引进师资,或者买一个学校的牌子,说白了就好比加盟费。只是引进,至于后续的运营也就是上学政策问题跟他也没有任何关系。都是教育局说了算。

这是他们理解的配套和签约,然后再来说一下我们的诉求,我们本身的诉求是让开发商履行承诺,花钱去把承诺给我们的学校签下来。但在律师那里这个诉求不成立。他把我们的诉求拆分为二,只能有两个诉求:第一,是要求开发商赔偿,第二,是要求教育局给我们承诺凭购房合同就能上学。

至于他为什么这样说,我解释下,律师是站在法律的角度考虑问题,因为他认为,开发商虚假宣传是信誉问题,甚至是欺诈行为。这个需要通过市场监督局调查处分,但是需要我们有充足且有力的证据。这个证据就是让中梁亲口承认我们已经签约了汇才学校,或者说凭借购房合同就能入学。目前我们所提供的证据,没有完全充分依据证明他就是说签约汇才,并且一定能上。这个不能定义为商业欺诈,而且市监督局也无法定论。这个需要充分证据才能定性。但是一旦证据确凿,就可以走诉讼程序,要求开发商赔偿。这是赔偿问题。

下面再说一下凭购房合同上学的诉求:基于他对配套和签约的理解,他认为后期我们孩子上学一点问题都没有,而且没有先后之分,这是对于交房以后拿到房产证的业主来说的。因为房子交付以后完全按照教育局政策来走。划片区按照就近划片,甚至是具体到哪个街道。而且这个楼盘属于这片区,不可能划分到其他学校。而且必须遵循四个先后顺序:1,有房产证并且落户口的。2,有房产证没落户口的。3,没有房产证有户口的。4,没有房产证也没有户口的,只有暂住证。

这里插一句我个人理解。这几个原则是必须遵守的,即使万科签约了汇才,一旦交房,那就必须按照政策来实行,这可能也是为什么中梁现在加快楼盘建设,而且说一定能上这个学校,因为他觉得签约也能上,不签也能上。为什么要花钱这个钱。但是教育局不满意这个,因为他从万科得到了好处,从中梁没有得到好处。所以他就不向着中梁而向着万科的缘故。

但是,交房之前或者是交房没有拿到房产证的这一段空档期里,就有问题了,因为没有交房谁也不知道孩子能不能上。万一万科能上,我们不能上,那就必须要凭借购房合同入学。所以这时候就要针对有需求的业主来说这个问题。就需要去教育局让他给我们一个承诺,必须凭借购房合同只能上这一个学校,其他的都不行。

这就需要我们给教育局施压,让他来给我们解决这个问题。至于怎么解决,他解决不解决这个我们就有待商议了。

总结下来就是现在那个律师给了两个方案,1:要求赔偿的业主,去找开发商索要证据起诉他赔偿。2:在交房之前要求上学的业主去找教育局让他承诺凭借购房合同上学。站在法律的角度里,他认为不能把两件事归为一件事。他认为绝对不可能让中梁去教育局交钱把这个学校签约下来,因为他认为这是两件事。所以今天我把这个事情跟大家说清楚。今天去律师事务所也是为了想咨询到底这是一个什么情况。不管大家什么想法,我认为我们去了就应该把详情告知大家。

8-2-1402业主

我一个亲戚在教育局不是天桥区的,我前两天给他打电话说了一下情况、他给问了一下咱这边情况,今天给我回的电话,他说咱们这种情况,第一,需要集合起业主一起找住建局,只有住建局能解决,第二就是业主集体去售楼处维权当时许诺的学校,教育局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只有业主齐心人多了上边人自然会出面解决,现在是大家过于担心的事情太多不敢出面,所以才导致了这种局面,正当维权不会影响到施工问题,施工现场有专属监管部门,现在房地产只会抓紧赶工期,越早交房也对房地产有利,只有通知交房时在维权就解决不了问题了,只要同意收房就证明房地产给你的承诺全达标.

他还给说了最近几年维权的案例,大部分都是业主集体售楼处维权,现在这种情况是房地产许诺的和其他的没多大关系、抓住重点,谁许诺的谁要承担,找其他的最后还会回到原点,重点要放的许诺的人身上,再利用监管部门施压解决,我们要学会把压力全给房地产,他解决不了自然他们会往上找解决问题.